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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3〕1号)转发给你们(下面简称1号文件),请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根据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关系,优化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科学谋划和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招聘任务。
二、认真谋划,高效实施
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教师队伍空编情况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尽快制定教师招聘计划,认真落实1号文件的招聘计划要求、考试条件要求、考试时间要求、招聘形式要求等内容。同时,落实好以下要求。
1.科学制定可持续的教师招聘计划。认真梳理本地、本校教师编制、配备情况,按照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做到有编即补,配齐配强公办教师,逐步解决空编及使用编外教师的问题。
2.合理安排使用本年度的招聘计划。在分解落实、安排使用今年的招聘计划时:一要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情况,结合高考综合改革需要,重点保障紧缺学科师资需求,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问题;二要结合素质教育和课后服务师资配备需要,加强道德与法治、音体美劳、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卫生技术人员、幼儿园和特教等师资配备;三要结合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需要,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实现思政课教师以专职为主的目标;四要统筹城乡教师队伍建设,认真摸底城乡师资配备情况,在教师招聘中向乡村学校倾斜,着力解决城乡师资力量差距较大问题;五要根据《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临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汾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退役军人发〔2023〕22号)文件要求,支持安排一定数量岗位专门面向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退役运动员招聘。
3.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公安局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临汾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检会〔2022〕1号)、《临汾市教育局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临汾市公安局 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师函〔2022〕27号)等文件精神,新教职员工招聘均需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凡有不符合聘用情况的一律不得聘用,把牢入口关。
三、扎实推进,报送进度
2023年度各县(市、区)、市直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原则上招聘笔试应于5月底完成、面试应于6月底完成。自接到本通知起,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学校即启动招聘工作,做好招聘计划和工作安排,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4月30日以前报市教育局本地、本校招聘方案;每月30日前报送一次本地、本校工作进展情况和《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月调度表》(表格格式随后下发)。
联 系 人:高凌鹏
联系电话:2681231
邮 箱:linfenshixun@163.com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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