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双公示”专栏

行政处罚临教罚决字〔2024〕第1号

2024-01-31    

姓名:郭李霞

处罚日期:2024年1月31日

处罚文书编号:临教罚决字〔2024〕第1号

处罚结果:丧失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号码:20051430040002489)。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机关:临汾市教育局

公示日期:2024年1月31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教育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5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