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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01-07    

临汾市教育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地将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准确的予以公开。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 述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6年,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公开。同时按照简化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的原则对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流程再造,及时更新公开了相关办事指南。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创新教育管理方式,规范教育执法行为。根据省、市关于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公布了“临汾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二)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及时全面公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等重大决策。在公开重大决策信息的同时做好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时同步配发相应的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根据我局《关于2016年临汾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教育督导报告、全市小学、初中划片信息的公开,完善我局网站栏目,及时修订临汾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主动公开。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把信息公开每个环节都置入制度规范之中,信息公开前,由各科室提出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上网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同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市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通过各类渠道公开教育信息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特别是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更是采取不同的途径进行公开,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政策解读、教育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教育收费、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等。其中,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德育、学校体育、学校卫生、艺术教育、语言文字工作、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安全、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与职称改革、教育督导、教育监察工作等方面。
  1.利用局教育信息网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充分利用局对外公示栏,公开我局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服务承诺、《临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汾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设立资料索取点、公共查阅室、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我局的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教育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维护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并建立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6.利用对外公示栏及时准确的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予以主动公开。 
  7.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划分信息3条所占比重2.6%。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所占比重1.7%,决策类信息10条,所占比重8.9%,工作动态信息91条所占比重82%,行政职权信息6条,所占比重5.3%,所公开的内容及时有效。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是《教育局2016年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信息的公开
  1.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紧紧围绕教育督导工作“督政、督学、质量监测”三大任务以及上级布置的系列专项督导工作。简化督导程序、优化督导技术、提升督导效能,开展对市属学校等22所新建学校进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评估组对照评估细则,通过巡课、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现场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从基础设施、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和办学成效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评估和指导,将专项督导报告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开展市属校绩效考核工作。对临汾市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2015—2016学年绩效考核过程性随机督导,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进行随机督查了解,通过巡课、随机听课、问卷、抽查等形式,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二)学前教育阶段
  1.着力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2016年省下达我市的农村幼儿园建设任务为24所,为确保任务圆满完成,我局3月1日召开了农村幼儿园改造建设项目布置会,将24所建设任务分配到12个县市区,规划建筑面积27849㎡。并与各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月报制度。各级资金共6031万元,目前24所的建设任务已全部完工。为加快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我们与财政局制订了《临汾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对所有登记的公办、民办1000所幼儿园进行了年检,对无证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无证园30所。有效规范了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了办园质量。积极探索幼儿园招生办法,2016年继续实行网上招生,有效杜绝了招生腐败的现象。2016年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三)义务教育阶段
  1.我局义务教育阶段始终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工作:一是全力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县认定工作。根据发展规划,2016年乡宁、永和、大宁、隰县、蒲县等五个县均高分通过了国家验收。已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安泽县、浮山县、霍州市、翼城县、古县、吉县的各项指标均在国家检测范围内。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按照“分步走、全覆盖”的工作思路,2016年完成了隰县三中、隰县四中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工作。同时科学制定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学区制管理、对口帮扶等改革。在霍州市开展了省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标准》试点工作。三是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完成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65%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初中学校,完成率达到了100%。四是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我们对这项工作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交流覆盖17个县市区、临汾经济开发区和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截止到目前,共交流校长90名,占应交流校长比例34.6%;交流教师人数1264,占应交流教师比例10.6%,其中骨干校长教师交流人数203人,城镇和优质学校校长教师交流人数264人,均达到规定比例,超额完成省定下达的任务。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子女及港、澳、台胞子女的入学问题。
  3.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和办法,建立完善县域民办学校招生制度,依据《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小学规模以不超过6轨为宜,初中规模不超过10轨为宜”的要求,核查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和确定学校办学条件、审核和确定办学规模,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成立由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家长代表和学校代表共同组成的招生领导工作组,全程监管招生工作,确保民办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2016年市直十一所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按照招生计划50%摇号录取,50%自主招生比例进行招生。”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
  (四)高中阶段
  1.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施招考“阳光工程”,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原则,严格履行招生考试“十公开”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分别在临汾晚报、临汾招考网站刊登播发各类招考信息90余篇;在市教育局门厅和市招考办办公地点设立了《招生考试信息栏》,张贴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确认工作流程、补录计划、《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70余篇;考区和考点均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待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纪检、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监督,及时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努力为考生创设良好的考试氛围。
  2.科学规范信息操作程序,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七类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共完成了七类十次考试报名人数113357人次的基本信息及图像采集,对不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杜绝进入报名数据库,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对县(市、区)报送的数据进行检查、汇总,并根据考试类别、考生类别、科目类别等进行了分类统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招生网上录取信息标准以及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全部使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基本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原始资料真实、准确、规范;所有的考试信息都实行专人专管,密码管理,且规定严禁外泄。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相关备份,以降低或消除各种意外对招生考试工作的影响;完善中考网上评卷、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及时对网上巡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各类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的硬件配备进行了维修及软件维护升级。
  3.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4.临汾市教育局的收支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控制额度都已按要求在临汾市人民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对外设立了四台咨询投诉电话(监察室:2683434、计财科:2683181、人事科:2682775、政务大厅“教育窗口”:2105155),便于群众咨询有关教育问题。2016年教育系统共受理举报42件,查实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和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共支出10万余元,无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平台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问题。
  改进措施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特别要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主动公开流程,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


       临汾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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