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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特制定《临汾市教育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汾市教育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临汾市教育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宪法学习教育。
3.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责任科室:基教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责任科室:职成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山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责任科室:督导室、政教科、基教科、职成科、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心、学前教育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师资格条例》。
(责任科室:教师工作科)
5.《幼儿园管理条例》。(责任科室:学前教育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责任科室:现代教育发展中心)
7.《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责任科室:督导室)
8.《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任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任科室: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心)
二、普法对象
1.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
2.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3.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普法举措
(一)研究制定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责任科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4年5月)
(二)编制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责任科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4年5月)
(三)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适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形成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督导室、党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撰写个人述法报告或在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撰写300字述法内容。(责任科室:人事科、督导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责任科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六)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活动。(责任科室:督导室、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七)组织开展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牵头科室:人事科;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八)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责任科室:教师工作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九)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做好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责任科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十)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推动学校法治建设,提升学校治理与管理水平,推进中职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责任科室:督导室、职成科;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杜方鹏,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
六、联络员
临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李雪梅 0357—268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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