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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2024-01-13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相关工作,结合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情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29日(腊月十九)至2月25日,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2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25日,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高三年级寒假起止时间,由学校结合教学进度进行安排,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三)各县(市、区)若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假及开学时间的,需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相关要求

(一)有序组织期末各项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期教学任务;要科学组织质量检测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群体学生关心关爱等工作。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要求,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体育、艺术、劳动作业。各县(市、区)教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诱导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补习培训,不得以“研学”“冬令营”“托管”“自习”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生补课。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行为。

(三)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攀比,不盲目跟风报班;要指导家长以身作则,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减少假期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防止孩子沉迷手机、网络游戏等。假期期间学校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居家心理建设,帮助学生树立乐观、积极、健康的心态。

(四)家校联手厚植家国情怀。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春节节点,指导家长和学生一起感受传统文化、培养文化自信;学唱红色歌曲、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党爱国正能量;鼓励家长与学生共同携起手来,从点滴做起,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宣传临汾、推介临汾、服务临汾,凝聚“爱临汾·赢未来”的强大合力,唱响“爱临汾·赢未来”城市品牌。

(五)强化假期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科局、各中小学校要针对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活动特点,放假前专门安排安全和法治教育活动,以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御、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电信诈骗、防欺凌、防结伙斗殴、防范流行性疾病等为重点,教育广大师生掌握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文明上网、安全出行等常识,掌握必要的自救求救知识技能及必要的法律常识;要求广大师生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进入危险区域,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利用家长会或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广大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六)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各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实行领导带班值守;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中小学校放假前要将值班安排表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规划部署,要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安排,精心制定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确保开学后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重点围绕学校建筑、教室、宿舍、实验室、食堂、操场及校园周边等场所,对相关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燃气管道等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开学前整改到位;要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和全面消杀,确保新学期安全、顺利开学;要了解学生开学前后情绪变化和亲子关系等,做好特殊群体学生关心关爱,引导学生调整状态,保持积极阳光的心态进入新学期学习生活。


           

                                               临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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