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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临汾市深化市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标准基地的公示

2024-01-05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3〕23号)和《关于开展临汾市深化市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标准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临教职成函〔2023〕53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现将临汾市深化市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标准基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正式函件向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运行工作专班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查证核实的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7-3228555

    电子邮箱:lfszck2@163.cocm

    临汾市深化市校合作大学生实习实训标准基地认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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