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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3-08-18    

各县(市、区)教科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临汾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临汾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临汾市教育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谁执法谁普法”共性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

2.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全体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3.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组织开展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宪法学习教育。
    4.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5.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二)“谁执法谁普法”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责任科室:基教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责任科室:职成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山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责任科室:督导室、政教科、基教科、职成科、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心、学前教育中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责任科室:教师工作科)

5.《幼儿园管理条例》(责任科室:学前教育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责任科室:现代教育发展中心

7.《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责任科室:督导室)

二、普法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学生;

2.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3.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普法举措
    (一)研究制定市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责任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前)

(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适时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室:督导室、党。完成时限:2023 年12月底前)
    (三)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撰写个人述法报告或在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撰写300字述法内容。(责任室:人事科、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组织开展全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责任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 12 月底前)
    (六)组织开展教育机关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牵头室:人事。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七)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责任室:教师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 月底前)
    (八)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责任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九)组织开展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积极申报
依法治校示范校。(责任室:督导室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房小平临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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