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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专项基金)关于印发〈第二十八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23-05-10    


吉县、隰县、永和县、大宁县、蒲县、汾西县教科局: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专项基金)关于印发〈第二十八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师〔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县教科局根据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宣传,在全县营造争先创优、尊师重教的氛围,做好推荐选拔第二十七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的宣传动员工作。

2.按照《第二十七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荐评选工作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实行差额评选推荐,每县选出5名在晋绥老区中小学一线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含高中1名,高中不限于农村),每所学校限推荐1名,不包括县(市、区)教育行政干部及职工,原则上获得过晋绥儿女奖的老师不再参评。推荐人选需在本人学校、县教科局公示5个工作日。

3.推荐人要如实填写《第二十八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评审表》一式4份,学校负责撰写推荐教师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材料要真实、具体,不得抄袭。学校、县教科局要对《评审表》认真审核把关,填写意见,并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4.各县于6月23日前将本县第二十八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推荐人资料(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及公示材料报回临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5.各县应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及时将奖金、荣誉证等发到获奖教师手中,不得出现扣压、冒领、迟发或变相挪用奖金等现象,组织获奖教师写好感谢信、心得体会等材料,要亲笔书写,表达真情实感并9月25日前交回市教育局教师科(电子版与纸质材料)。

联 系 人:郭晓华       联系电话:0357—2681231

电子邮箱:linfenshixun@163.com

附件:1.临汾市2023年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推荐教师花名表.xls

      2.关于印发《第二十八届晋绥儿女支持老区教育奖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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